由於自己身處的產業並不是一般大眾熟悉的,自認為是屬於所謂的小眾市場,屬於少量多樣,毛利相對較高的市場,當在書店看到《小眾,其實不小》時,就覺得,雖然不一定有直接相關,但讀一讀書中看到的趨勢,應該也是有幫助的。
在過去的一九八零,九零年代,由於通路與資訊的相對不發達,社會大眾所能接觸到的資訊有限,成長過程背景的相似,造就了一批的有著相同喜好的中產階級,企業只要抓住這群人的喜好,就能占有大多數的市場,這也是許多在那個年代成功的企業的故事;慢慢地,作者發現,進入廿一世紀之後,這些企業的成長出現了瓶頸,衰退,某些甚至已經被淘汰,為什麼?
因為新的一批年輕人獲取資訊的管道和以前相比有太大的不同,甚至過去的中產階級,也得到了新的工具,Internet,網際網路,導致過去的「中間市場陷落」,大家不再購買一樣的東西,大家都去找自己非常有興趣的東西了,同一個市鎮中,可能只有一個人專門在收藏某些特殊類別的紀念品,上了網際網路才發現,原來全世界有那麼多人和自己有同樣的興趣;類似的道理,現在的新興品牌,品牌故事都不是為了滿足全部的(或說六七成以上的)客戶,針對的對象反而都是少數,而且因為是少數,這些特別的顧客還願意花很多的錢來購買,是一門這個時代的好生意!
在全書的最後,作者也提出了一個隱憂,當大家都能在網路上找到志同道合的夥伴,再加上搜尋引擎的個人化,似乎有可能變成,大家就只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中,在一群相同性質的人群中互相取暖,聽不見其他的聲音了,在搜尋引擎的搜尋結果中,根本不會秀出搜尋人不喜歡,不想看到的連結,這似乎是老子理想中的世界,「雞犬之聲相聞,民至老死不相往來」!
還好的是,一個人不太可能只有一種特性,可以被分成很多類,可能就會加入很多種社團,也許還是有機會接觸不同的聲音,不致於整個社會都那麼地孤僻吧!
剛看完書,就發現了一個很諷刺的例子,蘋果的iPhone 6/6+剛上市,這可是針對主流市場的大作,銷售超棒,可能很難找到賣得更好的產品了,似乎讓這本書的說服力弱了點...我個人的解釋是,蘋果的形象塑造太成功,雖然針對的是一個小市場的形象,例如美形,完美的產品等等,這形象同時也是大多數人願意追求的目標,所以才會有這麼多人的追捧與購買,讓每個購買的人都覺得離心中的完美更進一步了!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